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7〕5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以及《陕西省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等具有胎儿性别鉴定功能的设备和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办法》,有效治理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省政府决定从今年5月至11月,在全省开展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打击“两非”专项行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严厉打击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坚决遏制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促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平衡,为构建和谐陕西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广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
(二)依法查处一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的案件;
(三)加强孕情跟踪服务、B超管理、终止妊娠药品、人流和引产的管理;
(四)健全和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制度和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有效遏制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
三、重点内容
(一)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二)个体诊所、非法行医机构鉴定胎儿性别、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和使用药物为孕妇终止妊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