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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3.生态产业发展:结合实际,发展集体、庭院生态循环经济,建设有种植、养殖等生态产业,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农民收入。
  14.面源污染控制:合理施肥,积极推广使用有机肥,化肥使用强度低于280公斤/公顷;不使用高残留农药,回收农用塑料薄膜,有效综合控制农村面源污染。
  15.无焚烧农作物秸秆现象,综合利用率90%以上。
  16.社会秩序和谐、稳定、民主,民风淳朴文明,治安环境良好。
  五、考核验收
  在市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环保局牵头,市文明办、驻村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建委等单位,组成市生态文明村联合考核验收组,分四个阶段进行考核验收。
  (一)自查申报阶段。村委根据创建考核标准,自查指标完成情况,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上报自查报告材料。
  (二)初步验收阶段。县区、乡镇组织进行检查验收,向市验收领导小组报送初步验收结果和意见。
  (三)检查验收阶段。由市生态文明村考核验收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检查验收,采取“听、看、查、问”方法,听取创建情况汇报,看实际创建效果,查创建相关档案资料,询问群众创建满意率等情况,对照标准,逐一进行验收。
  (四)总结表彰阶段。根据验收结果,经市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并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政府命名市级生态文明村,颁发证书和奖牌,并推荐申报省级和国家级生态文明村。
  六、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生态文明村创建,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基础工程,是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建设农村生态文明的有效载体;是治理农村脏、乱、差现象,控制农村面源污染,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生态产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推进。
  市政府成立漯河市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组织推进全市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各县区、乡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创建组织,制定创建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制定措施,层层抓落实,加快推进辖区创建工作。
  (二)提高村民创建积极性、发挥基层组织关键作用。动员发动群众,提高村民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克服“等、靠、要”思想。发挥基层组织关键作用,带领群众、依靠群众建设自己家园,发挥宣传员、计生员、文化教育员、科技员、道德评议员、治安员、卫生员、信访员的作用,加快生态文明村建设。
  (三)加大资金投入。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各级财政要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投入,促进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市、县区财政每年拿出一定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要广开门路,多方筹集资金,采取财政拨一点、职能部门给一点、社会各界捐一点、村集体筹一点、村民出一点的办法,共同筹措生态文明村的建设资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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