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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政办[2007]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漯有关单位:
  《漯河市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漯河市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市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贯彻落实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顺利开展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主线、以经济发展为核心、以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根本出发点,结合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全市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
  二、创建原则
  1.坚持农村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相结合原则。发展生态产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形成生态文明村可持续发展的产业支撑体系,建设农村良好生态环境。
  2.坚持整体推进和突出重点原则。生态文明村创建活动要在全面推进的同时,突出区域建设重点,选择市郊、城郊、公路干线、乡镇周边村和新农村试点村、特色村为重点,率先建成一批生态文明示范村,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整体推进全市创建工作。
  3.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原则。根据不同村庄的自然条件、区位特点、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一村一策,建设风格不同、特色各异的生态文明村。结合实际,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分阶段分层次推进创建工作。
  4.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村民主动”原则。发动群众,提高村民创建积极性,增强主动创建意识。加强部门配合,建立联动促创机制。广泛参与,形成社会合力,全面促创建。
  三、目标任务
  在生态示范村创建的基础上,2007年建成10个市级生态文明示范村和3个省级生态文明村。“十一五”期间,全市每年至少建成15个市级生态文明村,到2010年全市建成100个市级、10个省级、5个国家级生态文明村,各县区均建成有省级或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村。
  四、创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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