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咸政办发[2007]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现就加快推进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业标准化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是把工业化生产的理念运用于农业生产,在采用现代农业科技成果和先进生产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和实施农业标准,规范农业生产、加工、经营活动,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农业经济效益的一项社会活动,也是充分利用农业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维护消费安全、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实施农业标准化能够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促进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的最佳途径。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农业国际化的趋势日益增强,农产品正面对国际市场日益激烈的竞争和更加严峻的挑战。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是我市农业发展的一项必然选择。我市农业正处在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时期,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转变农业的经营理念,加快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化,把农业标准化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全面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市场为导向,以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为核心,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为重点,加快农业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大标准推广实施和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以及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是:政府大力推动,部门密切配合,市场正确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农民积极参与和实施。
三、农业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加快农业标准体系建设
围绕我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目标,逐步建立以桂花、苎麻、楠竹、猕猴桃、茶叶、生猪、鲜果、蔬菜、鱼虾等区域优质农产品为主导和以绿色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名优农产品为重点的农业标准体系。以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主线,积极组织制定配套的咸宁市地方农业生产技术规范、农产品质量等级标准、检验检测方法标准和农产品加工、储运标准,形成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相配套,生产与加工相衔接的农业标准体系,实现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力争在3-5年制定市级地方农业技术规范和农产品质量等级标准15项,县级地方农业技术规范和农产品质量标准30项,并引导和鼓励农产品龙头企业制定先进的农产品收购标准和加工产品标准,推进全市优势特色农产品的区域化种植(养殖),使全市农业优势产业的标准覆盖率达80%以上,消灭农产品无标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