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加强监督检查,严防土地征用中侵害农民利益事件发生。落实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使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以及划拨和协议出让土地公示制度。查处招标拍卖中的弄虚作假、权钱交易行为。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审计局
12.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加强环境保护的政策,切实解决企业违法排污等破坏环境的问题,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监察局
13.解决城镇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及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建筑市场招投标行为,强化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开工到验收等环节的全程监督。
牵头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委
配合单位:市监察局
14.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等工作,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严肃查处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
15.认真开展对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清理和规范,进一步强化管理和监督,解决职能错位、行为失范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
16.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认真调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牵头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三)加强政风建设,转变工作作风
1.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在全市党员干部中认真开展“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着重抓好五个方面的作风建设,树立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确保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2.严格规范政府机关职务消费,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格控制会议、差旅和公务用车等支出。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3.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探索公务接待社会化的有效途径,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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