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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市建委:规范城市客运车辆营运秩序,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对“六路一场”、“摩的”的综合执法和整治,并负责对市政府规定的“六路一场”之外的“摩的”进行整治,尤其要加强对外地“摩的”在我市非法营运的查处力度;加强对机动车道以外车辆停放的管理和整治;加强对出租车公司和公交公司及司乘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文明行车、遵守法规的自觉性;加强对城市客运车辆车容车貌的监督和管理。
  (三)市交通局:规范客车营运路线,合理设置停车站点;加强对客运企业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对长途客车车容车貌的监督和管理。
  (四)市残联:对从事营运的残疾人加强教育和管理;确保过渡期内50台营运“摩的”在此次综合整治期间停运。
  (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负责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三轮车和从事三轮车拼装、改装、加棚的单位和门店依法进行查处。
  (六)无线电管理处:规范出租车司机使用车载台时文明用语,不得随意招聚车辆堵塞交通。
  (七)市政府督查室、市文明办:对综合整治期间各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督查,每周通报一次。
  (八)源汇区政府、郾城区政府、召陵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做好本辖区道路两侧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九)市新闻单位:配合各执法单位,做好此次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宣传报道工作。
  五、工作措施及有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市新闻媒体要做好此次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全民参与、支持的浓厚氛围。公安、交通、城建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车,在城区巡回宣传,在主要交通路口的护栏上悬挂宣传条幅。
  (二)实行综合执法。市政府从相关部门抽调执法人员,组成综合执法队伍,下设3个综合执法分队。第一综合执法分队队长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孙全忠同志担任,第三执勤大队长卜志国同志任副队长。人员组成:市公安局抽调7名民警(交警支队5人,郾城分局2人),2台车辆;市建委抽调5名人员,1台车辆;市交通局抽调3名人员,1台车辆;市工商局抽调3名人员,1台车辆;郾城区政府抽调3名人员,1台车辆;市残联抽调2名人员。主要负责城区沙河以北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第二综合执法分队队长由市建委客运办主任牛建军同志任队长,市客运办副书记冯冰同志任副队长。人员组成:市建委抽调5名人员,2台车辆;市公安局抽调7名民警(交警5人,源汇公安分局2人),2台车辆;市交通局抽调3名人员,1台车辆;市工商局抽调3名人员,1台车辆;源汇区政府抽调3名人员,1台车辆;市残联抽调2名人员。主要负责城区沙河以南、京广铁路以西范围内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第三综合执法分队队长由市交通局运管处长张庆闽同志担任,运管处副处长郎耀武同志任副队长。人员组成:市交通局抽调5名人员,2台车辆;市公安局抽调7名民警(交警5人,召陵公安分局2人),2台车辆;市建委抽调5名人员,1台车辆;市工商局抽调3名人员,1台车辆;召陵区、高新区各抽调3名人员各1台车辆,市残联抽调2名人员,主要负责城区沙河以南、京广铁路以东范围内交通秩序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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