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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宏观调控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失效]


  1.增加土地供应量,重点增加新区土地供应量。近期内,将公布市区经营性用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和每个地块的规划功能及设计条件等,积极引导房地产业公开有序发展。今年计划安排经营性土地出让3000亩以上,新出让土地一律明确商品房开发的开、竣工时间,对未按开发时序按时竣工的,除按闲置土地处置外,给予相应的处罚。

  2.鼓励开发企业开发中小户型、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住房。严格执行“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占总开发面积的70%以上”的“国家标准”,政府将执行“国家标准”的开发项目与新出让土地价格挂钩,适当降低土地出让底价;对依法取得经营性用地且满足建设条件的,今年年底内未施工基础的住宅开发项目,2008年一律执行“国家标准”,重新调整套型比例,报市规划部门备案后发放规划建设许可证,否则不予发放预售许可证。指定国有开发企业按照市场化准则,积极参与中小户型、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住房开发建设,以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总量。计划今年在城区内开发30万平方米以上的中小户型、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住房,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向社会供应,具体销售办法另行制定。

  3.规范出让行为。对新增经营性土地,原则上实行“净地”出让、“净地”交付;对特殊情况难以净地交付的地块,在其出让文件中加入“出让金缴纳额与可交付并实施开发建设的土地面积挂钩”的内容,规定开发企业必须按已交付土地面积,及时缴纳相应比例的土地出让金并及时开发建设。

  三、加快拆迁安置房和廉租房建设,推进民生工程

  1.认真执行芜湖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加大实物安置补偿力度。今年各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将开工建设一批配套齐全的,以中小户型、中低价位为主的安置房小区,以满足房屋拆迁实物安置补偿的需要,减少拆迁户的住房刚性需求对市场房价的冲击。今年市区计划新开工拆迁安置房100万平方米,把计划内的拆迁安置房开工量、竣工量统一纳入对各区政府的年度考核目标。

  2.按照市委、市政府实施民生工程的要求,加快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多渠道筹集廉租房建设资金。今年在拆迁安置房中安排5%左右的房源用作廉租房,并确保竣工不少于2万平方米的廉租房;同时出台市区廉租房租金补贴政策,重点解决低保收入、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小于7平方米家庭的住房困难。

  四、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规范市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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