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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进一步做好粘土砖瓦窑厂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进一步做好粘土砖瓦窑厂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政办[2007]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漯河市进一步做好粘土砖瓦窑厂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四月三日

漯河市进一步做好粘土砖瓦窑厂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治理整顿粘土砖瓦窑厂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通知》(豫政〔2005〕54号)和3月27日全省粘土砖瓦窑厂整治漯河现场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粘土砖瓦窑厂治理整顿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耕地、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按照省政府豫政〔2005〕54号文件和3月27日全省粘土砖瓦窑厂整治漯河现场会议要求,从2007年4月1日起,用100天的时间,对全市实心粘土砖瓦窑厂进行全面治理整顿,拆除治理整顿范围之内所有实心粘土砖瓦窑厂,有效保持耕地和生态环境,做好土地复垦,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治理整顿的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粘土砖瓦窑厂,要一律关闭:
  1.占用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的;
  2.场区无自采土源的;
  3.距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周边5公里以内的;
  4.省道、国道及高速公路两侧5公里以内的;
  5.污染和破坏环境的;
  6.未经批准建设的。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10日)
  通过电视、电台、报纸、标语等多种形式,对我市粘土砖瓦窑非法生产的事实和上级政策进行深入宣传,要把有关报道的报纸送到每个窑厂主手中。有关县区成立工作组,一个村进驻一个,一个窑厂进驻一人,落实到人,包干负责。要通过强大的舆论攻势加上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营造出良好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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