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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漯河军分区政治部关于推荐评选2006年度全市人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漯河军分区政治部关于推荐评选2006年度全市人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漯政办[2007]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高新区管委会、人民武装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2006年,我市人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漯河军分区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民防空法》为依据,以人防应急准备为牵引,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深化改革,扎实工作,不断提高人防建设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为我市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推动全市人防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市政府、漯河军分区决定表彰一批人民防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现就推荐评选全市2006年度人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人民防空工作先进单位
  1.各县区人民政府、军事机关、国动委成员单位,人防主管部门,人防教育开展学校,人防警报维护管理单位等;
  2.重视关心人防工作,积极参与人防建设,为我市人防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
  3.本次拟表彰的人民防空工作先进单位共20个。
  (二)人民防空先进工作者
  1.各县区人民政府、军事机关分管人民防空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人与工作人员,从事人民防空宣传教育、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人民防空警报维护的有关人员等;
  2.参评人员一般应从事人民防空工作两年以上;
  3.本次拟表彰的人民防空先进工作者共40名。
  二、评选方法
  此次评选按照单位推荐、组织审核的方式进行。对各单位推荐且符合条件的,在征求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部门的意见后,经市人民政府和漯河军分区审核,由市人民政府和漯河军分区共同进行表彰。
  三、评选要求
  1.严格评选条件。各单位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把工作成绩突出、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单位和个人推荐评选出来,不得搞平衡和迁就照顾。
  2.按时上报有关材料。所推荐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填写《人民防空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和《人民防空先进工作者申报表》(见附表),并于2007年4月5日前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综合科(一式三份)。(联系人:刘明慧2953018 13333950097 王杨 295308813903955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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