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时期,省财政投入1亿元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省级教育费附加1000万元用于职业教育,省级预算内建设资金安排也要统筹考虑,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建设。同时积极争取国家职业教育“四个建设计划”专项资金,通过实施职业教育重点建设项目,做到重点扶持、兼顾均衡,推动全省职业教育快速、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国家安排,“十一五”时期重点做好以下四个重点项目:
(一)高水平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到2010年重点支持建成15所生源较好、专业对路、学生就业率高、办学规模大、可以起示范带头作用的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院校和2所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引领全省职业院校办出特色,提高水平。
(二)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到2010年,通过国家、省级和地方投入及学校自筹,在骨干专业领域相对集中建成40个集教学、培训、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附件3),基本建立起全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网络。
实训基地应按照“统筹规划、财政引导、校企共建、投入多元”的建设模式和通用、实用、开放的原则,重点解决数量不足、实训工位短缺等问题。鼓励建有实训基地的院校向其他院校和社会开放,实现资源共享,有效利用。鼓励企业以资金投入、提供设备和实训场地等方式,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与发展。
(三)县(州)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到 2010年,通过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建设14所办学特色鲜明、集学历教育和非学历培训为一体的多功能县级职业教育中心,重点支持当地各类职业教育与培训资源已整合、职业教育需求量大、生源充足、就业率高的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引领农牧区职业教育的发展,使之成为农牧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劳动力转移培训、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与推广、促进扶贫开发的重要基地,形成总规模约万人的培养能力,同时承担省内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的主要任务。扩建西宁市世纪职业学校,加挂省“三江源”职业技术学校牌子,承担“三江源”地区农牧民子女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为“三江源”生态保护服务。
(四)职业教育教师素质建设。到2010年,培训400名中等职业教育专业骨干教师,其中国家级培训100名,省级培训300名,带动职业教育教师全员培训的开展,完善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推动职业教育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使“双师型”教师占职业学校教师总数的 50%以上。
“十一五”时期,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继续教育进修和企业实践制度。支持专任教师在职提高学历、学位层次,提升专业化水平。吸引非师范类本科院校毕业生到职业院校任教。鼓励企业生产一线的工程技术人员以及高级技师担任专兼职教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双师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四、保障措施
(一)推进体制改革与创新,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1、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逐步完善在省政府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形成政府统筹,教育部门主管、部门协调配合、行业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全省各级政府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全省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尽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促进本地区职业教育的发展。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的需要,突破部门和学校类别界限,推动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和重组。
加强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统筹力度,统筹规划、统筹行业和企业参与、统筹师资和设备、统筹招生和就业、统筹经费投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各有关部门发展职业教育职责,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创新运行机制,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建立职业教育目标责任制度。将每年职业教育各项改革发展任务纳入全省各级政府的考核指标,层层签订责任书,把完成情况作为全省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进行年度和任期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执法检查和督导考评制度。全省各级人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对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进行执法检查;全省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定期开展对目标责任书的督导评估。
充分依靠行业和企业发展职业教育。全省各行业主管和行业协会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认真实施国家有关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方针政策,发挥优势,开展本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制定培训、培养规划,设立专项经费,依靠所属企业积极举办职业教育和开展职工培训。
2、推动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公办职业学校在全省职业教育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大力推进公办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与创新。支持公办学校积极吸纳民间资本和省外资金,探索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新型办学形式。推动公办职业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形成前校后厂(场)、校企合一的办学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