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努力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要从群众最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入手,在环境执法和重点流域、区域和行业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环境质量改善上狠下工夫,对治理排污不达标的企业坚决关停。增强全社会对环境保护的危机感和责任意识,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十)规范农村经纪人的经纪行为,加强对农村消费者维权的宣传教育,完善农村消费者权益争议解决和法律援助机制。
(二十一)严格进出口物流监控,严厉打击货运渠道价格瞒骗以及加工贸易和减免税货物进口中的各类走私活动。
(二十二)强化税收征管,打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做假帐、帐外经营等偷逃骗税违法行为。
(二十三)开展化肥价格、涉农收费、教育收费、医药价格、电力价格的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二十四)整顿土地、文化、建筑、房地产市场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抓好安全生产。
七、深入推进整规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二十五)完善执法体系。按照综合性、专业化、成体系的方向,在食品安全、保护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积极探索市场监管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根据当前新建城区、农村、城乡接合部等区域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行为多发的特点,加强基层执法力量与配套建设,在机构、编制、经费、交通、取证工具等方面予以保证,将执法力量适当下沉,切实保证监管重心下移。强化经济犯罪侦查力量配备,建立以城市为中心的经济犯罪综合侦查工作体系。
(二十六)完善执法体制。积极探索和推行多种形式的综合行政执法,提高执法效率,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强化监管部门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轨的行政行为,查处在市场监管中失职渎职案件。切实纠正和防止打击不力,对在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中玩忽职守,徇私枉法、放纵犯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责任人员,要依法严厉查处。运用现代化技术强化执法手段,推进执法技术创新,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二十七)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强化市场综合监管。深入推进“金卡”、“金关”、“金税”、“金信”、“金质”、“金盾”等工程建设,完善各部门的“保护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系统”、“反商业欺诈预警监管信息系统”、“电子监管网”等监管网络,以构建新型市场监管体系为目标,以满足部门执法需求为核心,以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商业欺诈、打击传销等重点领域为突破口,开展市场监管信息共享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部门、县区间市场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提高执法效能和监管效率,形成跨县区、跨部门的执法联防机制。
(二十八)加强诚信建设,倡导守法经营、诚实守信的社会价值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诚信建设,将其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调动各方面诚信建设的积极性,推动地方信用信息共享,扩大信用需求,促进信用行业健康发展,形成共筑诚信的合力和对失信行为的综合治理。在各部门开展的“百城万店无假货”、“价格诚信”、“守合同重信用”、“质量诚信”、“诚信纳税”等诚信创建活动基础上,各地整规办要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综合性诚信创建活动,表彰一批在诚信创建中组织保障有力、方法措施得当、工作成效明显的示范县(区)、乡镇(街道)、商会(协会)、市场和单位。加强商会(协会)信用建设,规范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建立健全行业诚信自律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组织各种诚信主题活动,加强诚信宣传教育,组织好“诚信行商宣传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