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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印发江门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方案(2007-2010年)的通知


  1、机构建设。2007年,艾滋病疫情较严重的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均设置独立的艾滋病防治科室,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和防治人员;接收艾滋病者的监狱、劳教所等羁押场所参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艾滋病防治机构建设和人员配置。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均建立艾滋病抗体检测筛查实验室,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艾滋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率达100%,形成完善的、覆盖全市的艾滋病检测和疫情报告体系。到2010年,全市各级医院及有条件的镇级卫生院均建立艾滋病抗体检测筛查实验室,市艾滋病确证实验室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2、宣传教育。2007年,全市15-49岁人口中,城市居民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7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65%以上,流动人口达到70%以上,在校青少年达到85%以上,校外青少年达到65%以上;人员流量较大的长途汽车站、客运港口码头、出入境口岸等公共场所70%以上设置艾滋病防治大型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候车(机、船)室60%以上放置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到2010年,上述7项指标中,前5项指标均提高10个百分点,后两项指标均提高20个百分点。

  3、知识培训。2007年,全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95%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培训;市、县级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团的宣讲覆盖90%以上的乡镇;城市社区和乡镇卫生服务人员80%以上、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和卫生员50%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提供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人员50%以上接受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和技能培训。到2010年,上述5项指标中,前两项指标均提高5个百分点,后3项指标分别提高10、20和40个百分点。

  4、行为干预。2007年,有效干预措施覆盖当地70%以上的主要高危人群和流动人口;全市建立7个以上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为40%以上符合条件的吸食阿片类毒品成瘾者提供药物维持治疗;逐步开展清洁针具交换试点,为30%以上的静脉注射吸毒者提供清洁针具;各类高危人群艾滋病防治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安全套使用率达到70%以上,静脉注射吸毒人群共用注射器的比例控制在30%以下;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市、区的覆盖率达到80%以上,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85%以上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到2010年,有效干预措施覆盖当地90%以上的主要高危人群和流动人口;登记在册吸毒者500人以上的市、区建立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为70%以上符合条件的吸食阿片类毒品成瘾者提供药物维持治疗;开展清洁针具交换试点的地区为50%以上的静脉注射吸毒者提供清洁针具;各类高危人群艾滋病防治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安全套使用率达到90%以上,静脉注射吸毒人群共用注射器的比例控制在20%以下;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市、区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90%以上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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