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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深入实施双汇产业化工程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5.加强市场体系和信息体系建设。培育现代化的市场流通体系,重点支持在优势畜产品集中产区和集散地建设区域性畜产品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充分发挥市畜牧业协会等畜牧业各类经合组织在市场开发、技术信息服务、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不断提高畜牧业组织化程度和产业竞争力。加快畜牧业信息化进程,建立健全市、县两级畜牧业信息网络,推动与龙头企业、批发交易市场和生产基地的网络融合、资源共享,为养殖户提供全方位的技术信息服务。到2010年,全市畜牧业信息数据库基本建成,全市90%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动态信息收录畜牧业信息数据库,并初步实现畜牧业生产、交易信息化管理。
  (五)落实扶持政策
  1.财政支持政策
  增加财政投入。2007年,市财政拿出500万元支持双汇产业化工程建设,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重点对新培育的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进行扶持。
  加大信贷支持。市政府筹措资金3-5亿元,设立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为农民发展养殖业提供资金支持。
  严格执行税费优惠政策。对经国家批准的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畜产品初加工所得收入暂免征企业所得税,对新建、引进和技术改造项目所需的进口或国产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可按规定抵免所得税。落实饲料加工企业免征增值税、进口种畜禽免征关税、国有种畜禽场免征企业所得税、种畜禽生产经营免征增值税的政策。经民政和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其技术服务和劳务所得收入免征所得税;凡直接从事畜禽养殖的,其销售符合国家规定的自产畜禽产品免征增值税。
  2.职能部门支持政策
  用地问题。按照《畜牧法》的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农户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
  用电问题。执行省发改委、省物价局、省电业局关于养殖业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的有关规定。
  用水问题。养殖业免收水资源费。
  环保问题。环保部门要依法稳妥推进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把收取的养殖业排污费专项用于养殖业污染治理,选择重点养殖场分期、分批建设环保设施。
  沼气项目配套问题。沼气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
  交通运输问题。落实鲜活畜产品“绿色通道”制度,全市所有干线公路收费站开设统一的“绿色通道”通行道口,对符合规定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同时,“村村通”等新农村项目资金向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道路建设倾斜。建设问题。对新建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简化建设审批手续,免收有关行政规费和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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