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固体废物和危险物的综合治理。强化源头控制,减少废物产生量,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0%。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回收体系,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建设危险废物安全处置中心,危险废物处置率100%。
优化环境保护管理和政策环境。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严把环保准入关。从区域环境容量和资源保护能力出发规划产业布局和工业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和制定环境补偿政策、合理的排污费征收和使用政策等。加大环保投入力度,促进环保投入的多元化、社会化。加强绿色生态标志的推广和管理,倡导绿色消费,形成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积极开展创建绿色城镇、绿色社区、生态示范区等活动。
3、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
推进森林生态市建设。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增加山地植被。建好自然保护区,强化保护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保护。完善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建设以生态公益林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突出以林业生态建设为重点,加强粤北生态屏障的建设,抓好北江水源涵养林、珠江防护林建设。到2010年,全市有林面积增加到129万公顷;森林覆盖率提高到72%;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增加到22个;森林公园增加到29个;全市80%的县(市、区)实现省林业生态县;积极开展森林生态镇、村创建活动。
加强水资源保护。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域布点建设排放污水项目,严格限制在重要集水区布局排放污水的项目,优先保障饮用水安全。采取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继续开展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九)发展社会各项事业
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推进自主创新,优化发展教育,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1、推进教育现代化
促进教育全面发展。围绕“义务教育均衡化、高中教育普及化、高等教育大众化、教育合作国际化”的目标,努力建立结构优化、协调发展、具有韶关特色的现代化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把农村义务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大力推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积极推进免费义务教育,2006年起农村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推进优质普通高中建设,到2010年,全市普通高中全部建成省一级学校标准以上的学校。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积极整合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建立与市场需求相适应、与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积极发展学前教育、成人教育、老年教育,到2010年,基本满足社会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的需求;加快提升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着力提高高等教育办学规模和整体办学水平,到2010年,全市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达到3万人左右。
大力推进教育改革与创新。适应教育需求迅速增长和多元化发展的要求,建立政府依法管理、学校依法办学、社会参与监督的新型管理体制。调整政策和资金投向,缩小城市义务教育优质学校和普通学校的差距,使适龄儿童得到基本同质的义务教育。建立健全以学校法人和学校章程为基础的现代学校制度。深化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强师兴教”工程,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促进民办教育的各项政策,提供服务平台,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形成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
建立和完善教育经费多元投入体制。各级政府财政支出要优先保证教育的需要,不断提高本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支出的比例,确保教育投入的稳定增长,加大对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以及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和教学仪器“新装备工程”的扶持力度。支持公办非义务教育类学校用非财政性资金扩大办学规模。建立健全多渠道、规范管理的扶贫助学基金制度。鼓励和支持个人和社会组织建立非营利助学基金或设立各种奖学金,对家庭困难学生提供资助,促进教育公平。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合理制定收费政策。
2、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壮大文化事业。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转变文化服务观念,健全文化服务体制,形成相对完备、充满活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大政府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和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财政性资金主要投向文物保护、重要文化遗产保护、优秀民间艺术保护、社会科学研究和公共文化设施等领域。改进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方式,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鼓励社会对公益文化事业的捐赠和其他形式的投资。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新闻媒体事业,创建韶关文化品牌、生产文化精品、造就文化名家。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制定和完善促进文化发展的各项政策,加强文化立法工作,基本形成体现文化工作特点,适应法制建设总体要求的政策法规体系。改革创新文化市场管理体制和机制,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市场运作,加强文化产品市场、要素市场、中介机构、行业组织建设。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健全有序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竞争机制、竞争约束机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拓宽对外文化交流渠道,发展文化交流阵地和文化实体。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与经济的融合,建立起覆盖全市、结构合理、机制灵活、技术先进、优势明显的文化产业体系。优化国有文化资源配置,通过政策引导,以资产为纽带,组建一批新型国有文化企业和大型文化企业集团。推进文化集团跨地区、跨行业经营,壮大规模实力。打破行业垄断,完善准入机制,建立健全文化产业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在影视制作、发行、印刷、演艺、娱乐、会展、文化中介服务等行业,鼓励社会资本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文化产业领域兴办文化企业。
3、加强卫生体育和人口工作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合理调整和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全面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强对重大疾病和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提高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能力。大力支持薄弱地区农村卫生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强化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预防保健和卫生监督功能,加强对动植物疫病的防治。深化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和公益性医疗机构建设,加强对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促进医疗服务的多样化。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加强妇幼保健工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新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安全问题,继续加强基层服务站所建设,不断提高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加强法制建设,加强综合治理,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进一步落实城乡计划生育家庭各项奖励优惠政策。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
发展体育事业。大力开展群众体育运动,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积极扩大和引导体育消费,培育体育市场,鼓励社会资本兴办体育产业,推进体育产业的发展。
4、壮大人才队伍
加快人才工作体制和机制创新。加大人才工作立法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科学的人才评价、选拔使用和分配激励机制,破除人才成长和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建立健全灵活、合理的用人和分配制度,构建事业性与利益双重激励的人才动力机制。深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建立科学有效的评聘制度。完善人才户口自由迁徙制度和居住证制度,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
加大培养和吸引人才的力度。实施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青年人才六大人才培养工程,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创新力强的人才队伍。建设人才服务功能区,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构建有利于人才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努力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来韶工作,不断提高人才资本积累存量,增强人才综合竞争力。
推进人才资源整体开发和合理配置。以高层次、复合型、技能型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人才为重点,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推进人才结构调整,优化人才资源配置,促进人才合理分布。发展人才市场引导人才合理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