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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安全工作的意见

  1.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切实抓好基础、基层工作,防微杜渐,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强化服务,完善管理。各相关部门要转变作风,加强和改进对农村安全工作的管理,依靠社会力量,为农村安全工作提供有利条件。
  3.社会动员,村民自治。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全方位为农村安全工作服务;立足于村民自防自治,推动和加强安全工作。
  4.因地制宜,积极推进。根据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大力推进农村安全工作。
  (三)工作目标2007年,全市基本建立农村安全监管网络,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安全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农民安全素质;完善安全生产基础设施,事故预防基础工作全面开展,切实加强公共安全;建成一批示范性安全村;到2010年,80%以上的村达到省定安全标准;到2015年,安全状况根本好转,全市农村基本达到省定安全标准,提前5年实现省定农村安全目标。
  三、加强农村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安全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管理网络。建立县(区)、乡(镇)、行政村、村民小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各乡(镇)成立由主要领导任主任、相关部门参加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安全工作。明确安全生产分管领导,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确定3-5名安全监管人员。村委会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村委会主任任组长。行政村至少明确2名安全员,每个自然村至少明确1名安全员。乡镇安全监管员和农村安全员应具备与农村安全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
  2.完善工作条件。乡(镇)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必须有固定的办公地点,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及安全生产装备。行政村安全管理组织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宣传教育场地,配备安全检查必需的设备和工具。
  3.完善制度和档案管理。各乡(镇)和行政村应制定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重点单位管理、事故报告、安全教育培训等管理制度。对辖区内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建立档案,按照危险等级,实行“红、黄、蓝”分级监管,做到安全检查文书资料齐全,农村安全公约和安全管理网络图上墙。
  4.落实安全责任。乡(镇)对所属各单位、各行政村及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签订率达100%。行政村把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纳入管理范围,与生产经营单位、房屋拆建户签订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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