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继续保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强劲势头。坚持从严治政,查办国家机关和公务员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特别是违规发放、核销贷款的案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标投标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违规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参与矿产开发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私分、转移、贱卖国有资产的案件;查办在征地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安全生产、社保基金管理、环境保护、库区移民等方面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坚持法律、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严肃查处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决不姑息。
5.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各级、各部门要围绕促进依法行政和提升政府服务水平、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深入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着力营造宽松透明的政策环境、廉洁高效的服务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公正严明的法制环境和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要以规范公务员行为为重点,大力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期办结和失职追究制,切实解决作风不实、效率低下、办事推诿、资源浪费等问题,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涉企“四乱”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等行为。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认真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传销和变相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要按照《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2006〕28号)的要求,构建和完善以市场准则为基石、制度健全、手段完备、调控有力、管理有序、覆盖广泛的社会信用体系;不断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大力加强政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1.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切实把“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紧密联系本地、本部门政风建设的实际,着重抓好学、摆、建、查、树五个环节的工作,抓好五个方面的作风建设,树立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确保主题教育活动取得明显实效。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使各级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宗旨意识进一步牢固、道德修养和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以良好的政风、真抓实干的作风和实实在在的业绩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严格控制公务消费。各级、各部门要牢记“两个务必”,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格遵守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规范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业的职务消费,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格控制会议、差旅和公务用车等支出。进一步规范机关公务接待行为,积极探索公务接待社会化有效途径,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并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要加强对公务出访的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出访,从严控制领导干部出国规模、在外停留时间、出访国家数量,坚决刹住以公务为名公款境外旅游等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