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变更漯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的通知
(漯政[2007]39号)
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增强城市建设融资能力,进一步规范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注册登记管理工作,根据《
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把漯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漯河市政府办公室”变更为“漯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公司注册登记变更的有关事宜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市政府办公室设立漯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漯政〔2001〕46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