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按照制订的防汛物资储备及经费管理办法,备全备足防汛抢险、救护物资。要保证质量,做到存放有序,调度灵活。国有防汛物资的储备,要按规定登记造册,实行专库、专人管理,并明确调运管理办法,严格调运程序。有关部门储备的物资,情况紧急时,要服从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用。群众性储备的秸料、编织袋等,由县、乡政府采取“号料登记、备而不集”的办法储备,并向群众讲清调用、结算办法,多层次、多渠道备足备好抗洪抢险物资。
(七)加强防汛通信、汛情预报和水文测报工作。通讯是防汛工作的生命线,通信部门要对通信设备全面检修,确保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与各县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及沙、澧、颍河各修防段、泥河洼滞洪区和沿河各乡镇的通信畅通。同时确保市防汛指挥部领导在抗洪抢险时的移动通信需要。市无线电管理处要协调各设台单位,落实汛期通讯联网方案,保证联络畅通。漯河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要加强与官寨等上游关键站的联系,利用现有通讯手段尽可能提前获取该站及沙、澧河上游的雨、水情信息。遇大洪水时防汛通信要与通信、电业、公安、广播电视等部门搞好通信联网衔接,及时传递汛情信息,必要时要利用广播、电视发布汛情通报和调度命令。
气象、水文部门要及时提供气象、水情预报,尤其要做好较大范围内降雨的短期预报和提供雷达测雨信息(重点是我市及南阳、平顶山、洛阳等周边地区)及主要防洪河道的洪水预报,努力提高预报测报速度和精度。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培训专业骨干,提高洪水预报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八)坚持防汛抗旱并举,积极推进“两个转变”。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积极转变防汛抗旱工作思路,全面推进“两个转变”:即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近几年来防洪调度方面的经验教训,进一步修订完善洪水调度方案。在确保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可根据省定调度运用计划,结合短期预报和工情、水情变化,利用现代科技系统,进行合理操作,充分发挥水利工程体系兴利除害的综合效益。需要调整调度运用计划时,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做好灾害统计和减灾效益分析工作。各级要高度重视洪涝灾情统计、减灾效益分析和防汛评价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各级防办要明确一名领导主管灾情统计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对统计报表严格执行审查、签批制度,明确责任,层层严格把关,确保灾情上报不漏、不错、不虚,做到及时、准确、可靠。要选派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情况的人员负责统计工作,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配置必要的办公机具。要加强县、乡统计工作,搞好培训,提高业务技能。要严格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国汛〔1997〕7号)要求开展工作,做到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实时灾情报表在灾害发生后要立即统计上报,并要求每天统计上报灾情的发展变化情况。灾情严重时,除填报统计报表外,还应上报灾害情况的说明材料,尤其是发生人员伤亡后,要及时将死亡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居住地及死亡原因当天上报,不能因个别指标统计不全而影响上报时间。灾情发生后,要及时深入灾区,核实灾情。要掌握当地社会经济情况的基本资料,对灾情数据进行合理性分析。核灾工作要认真仔细、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核实后的灾情要及时修正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