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漯政[2007]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漯河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漯河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促进环境优化经济增长,实现全市“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加速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漯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十五”期间,漯河市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观,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以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标,创新务实,攻坚克难,突出重点,强化执法,全市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1996)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总天数的9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年均值稳定达标;境内地表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城市饮用水源地澧河水质持续保持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其它各河流水质主要污染物浓度整体呈下降趋势,境内各主要排污河(渠)的污染物浓度进一步得到削减。2005年,三个省控河流责任目标断面COD浓度达到历史最好水平,与2000年相比黑河-漯邓桥COD由485mg/L下降到140mg/L,三里河-栗园桥断面COD由193mg/L下降到122mg/L,颍河-址坊断面COD由200mg/L下降到23.6mg/L。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十五”期间,完成了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和生态功能区划工作,编制完成了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积极推进生态示范区建设,以生态示范区建设带动生态农业的发展;加强对畜禽养殖业的规范化管理,制定了《漯河市畜禽养殖业环境管理办法》,按照“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原则,在十多家规模化的养殖场开展污染治理试点工作;加强小城镇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推进创建省级环境优美小城镇建设;全面进行秸秆禁烧,并积极引导农民进行秸秆综合利用,有效地控制了焚烧秸秆对环境的污染。全市共建成自然生态保护区1个、省级生态示范区试点3个、省级环境优美小城镇2个、生态示范园区10个、生态示范村试点30个。
环境污染防治能力进一步提高。“十五”期间,加强了重点水污染企业清洁生产项目的建设,建成了水污染防治设施807套;完成了100余家废气污染源的改造工程;积极推进漯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临颍县污水处理厂、舞阳县污水处理厂、市区集中供热项目等重点工程的建设。继续加强对漯河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保证城市污水稳定达标排放。有效地提高了漯河市污染防治能力,促进了环境质量的提高。在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漯河市连续5年名列全省第二名。
环境执法进一步加强。“十五”期间,我市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全市造纸工业结构调整关闭污染严重造纸企业及草类制浆生产线的实施意见》、《关于责成有关县区政府关闭部分污染严重造纸企业和草类制浆生产线的通知》、《关于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漯河市畜禽养殖业环境管理办法》、《漯河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名录(试行)》、《漯河市环保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行政处分办法》等文件。在全市建立健全了环境保护执法责任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加强了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反弹”、“水污染防治和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了对造纸行业、重点废气排放企业及超标排放锅炉等专项环境执法行动;开通了“12369”环保服务热线,“十五”期间,全市共受理举报1万余件,结案率95%以上,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