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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阶段“三农”工作指导思想的深化和发展。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改进领导方法,抓好工作落实;扎实有效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一)加强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三农”工作,市县两级主要领导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各级党委换届后要有负责同志分管“三农”工作。要充实和加强“三农”工作综合机构,贯彻落实好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省直各部门都要明确自身在建设现代农业中的职责和任务,特别是综合管理、基础产业和公共服务部门,要搞好配合协作,强化服务意识,充分考虑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更加积极主动地支持现代农业建设。从事农村工作的同志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投身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细化目标,实化任务,硬化措施,强化责任,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保证现代农业建设始终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

  (二)加强对现代农业建设的分类指导。发展现代农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进一步细分地域类型,细化工作措施,有针对性地搞好指导和服务。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区分轻重缓急,突出建设重点,明确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思路、目标和工作措施,统筹安排各项建设任务。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广泛听取基层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发展现代农业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实效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整体实现小康地区、稳定解决温饱地区、贫困地区都要针对不同情况、不同条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做到不急于求成、不搞一刀切、不强迫命令、不包办代替、不搞形式主义。特别是乡镇党委和政府,要突出服务功能,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实效,以各种形式吸引和组织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发展现代农业。

  (三)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继续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积极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选拔大中专毕业生到乡村任职,分期分批选派万名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后进村和贫困村担任党支部书记。加强村班子建设,努力培养事业心强、能干事、公道正派的带头人。积极探索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的有效途径,省财政安排专项补助,合理提高村干部的待遇和保障水平,激发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加强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着眼于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解决群众困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务公开制度,促进农村基层民主健康发展。针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切实加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工作。拓展农村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农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机制,运用多种手段化解矛盾。搞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农村安定有序。针对当前农民增收较为困难的状况,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农村“五保户”供养政策。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乡镇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提升农村社会的文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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