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推荐办法和程序
1.推荐办法
国家精品课程推荐工作采用专家会议评审、省教育厅审定、网上公示的方式进行。我厅将组织专家会议评审,对评委会建议名单及所涉申报材料实行10天网上公示。期间若有争议,由推荐学校负责处理。之后由我厅正式批准并向教育部推荐。
2.申报方式:推荐国家精品课程通过“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网上申报系统”网上申报,同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
3.申报材料
⑴ 《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三,其中姓名与课程等内容应与《申报表》一致)。将EXCEL格式的电子文本发送至jsjpkc@126.com,同时提交一份学校盖章的书面文本。
⑵ 《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由课程负责人通过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网上申报系统”填报并提交电子文档,同时提交书面文本一式10份(按统一格式A4纸双面打印,按册装订)。
4.材料要求
⑴ 申报材料简洁精练,真实全面的反映课程建设成效。学校需严格审核把关。
⑵ 申报材料需在网上展示,以供专家评议与公示。
⑶ 申报材料按课程装袋报送,一般不予退回,请做好备份。
5.申报时间:请各校于5月2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同时将书面申报材料报至我厅高等教育处。
七、其他事宜
1.有关网站网址
全国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网站:http://166.111.180.5/new/
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网上申报系统:http://202.119.33.32/jpkc
2.申报表、评审指标、课程分类和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等可通过以上网站下载。
3.省教育厅咨询电话:025-83335159,传真:025-83335559,电子邮件:jsjpkc@126.com,联系人:徐庆。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07]25号)(略)
2.《教育部高教司关于2007年度高职高专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68号)(略)
3.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略)
4.材料袋封面样式(略)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