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深教〔2007〕158号 2007年4月26日)
为贯彻落实市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做好“五一”期间我市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安全工作,预防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安全教育要常抓不懈,决不能掉以轻心。放假前,各学校要认真开展防溺水、交通、意外伤害等事故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回家、旅游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游泳要防止溺水,在家要注意用电、用气安全,外出活动要预防事故发生,注意饮食安全。对假期留校度假的学生要切实加强管理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安全综合素质。
二、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严格管理措施。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在放假前集中力量,以防地质灾害、消防、校车、用电、卫生安全为重点,全面开展学校安全检查,认真、细致地排查安全隐患,做到检查彻底,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研究解决,一时无法解决的,要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三、重申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五一”假期给学生补课或上新课,增加学生的假期负担,一旦发现将严肃查处;如因学校擅自组织补课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将按照《
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从严追究学校校长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凡“五一”假期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必须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加派管理教师,落实活动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四、放假期间,各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必须安排专人值班,并做好系统安全和数据备份等工作。网站服务可只保留发布端口,其余无需保留的端口可以关闭。各学校门户网站在放假期间如不安排专人值班,一律暂时关闭。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学校网络管理上的漏洞自动转发不法邮件或进行其他破坏信息安全的非法活动。
五、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对安全工作负总责。要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加大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标本兼治,在机制上下功夫,不断完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细化、明确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职责,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