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规范管理,有序进行。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培训体制,发挥各级应急管理机构的综合协调作用,调动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开展应急管理培训的积极性。正确处理专项、专业培训与综合性、管理类培训的关系。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形成良好的培训工作秩序。
(三)主要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为指导,组织各级各类干部学习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提高思想认识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组织应急管理领导干部和专业干部学习、掌握开展应急管理必备的知识与技能,深入研讨加强应急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提高防范、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培养一批复合型应急管理人才和专门人才。
二、应急管理培训的具体对象和安排
(一)领导干部
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培训重点是增强领导干部的应急管理意识,提高统筹常态管理和应急管理、指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水平。坚持脱产进修与在职学习相结合,将应急管理专题研讨纳入日常学习计划。福建行政学院每年举办1期(40人)应急管理专题研讨班,培训对象为各设区市政府、省直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和中央驻闽机构的厅级领导;举办2期(每期40人)应急管理工作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县(市、区)政府应急办领导。福建行政学院还要在培训主体班次中安排应急管理课程。
(二)应急管理干部
应急管理干部培训重点是熟悉、掌握应急预案和相关工作制度,提高为领导决策服务和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能力。福建行政学院每年举办2期(每期40人)应急管理工作实务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各级各部门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相关工作的处级干部;举办1期(每期40人)应急值守工作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各级政府值班室的业务骨干。各级应急管理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提高其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组织协调、技术通信、预案管理等方面的业务能力。
(三)政府新闻发言人
政府新闻发言人应急管理培训的重点是熟悉、掌握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要求,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福建行政学院会同省政府新闻办每年举办1期(30人)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专题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各市、县(区)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和中央驻闽有关机构的新闻发言人。省各专项应急管理机构要有计划地对新闻发布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各级各类应急管理培训班也应相应安排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