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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做大工业总量和提升工业竞争力两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配合单位:省直有关单位。

  5.突出工业投资的监测分析。把工业投资作为调整优化工业经济结构、增强工业发展后劲,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主要监测和把握的重点,在总量监测的同时着重加强分析投资来源、投资产业方向、新项目与技改、高新产业比重等情况,增强投资的拉动力。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信息产业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外经贸厅、各设区市政府等。

  6.突出增加值监测分析。把工业增加值作为考核的主要指标,省市经贸、统计部门加强沟通衔接,迅速适应指标的调整,侧重分析监测工业发展趋势;在每季度、全年全省及各市工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析中,以工业增加值指标为主,产值指标作为参考;指导工业企业着力提高经济效益,以提高工业增加值为目标组织生产经营,为拉动全省生产总值的增长作出更大贡献。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省统计局;配合单位:各设区市政府。

  7.强化监测分析工作的激励机制。围绕实现全年工业总量的目标任务建立考评制度,对工作力度大、工作措施有效、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同时要安排工业运行分析监测专项工作经费,保证综合分析监测、重点专题调研等活动的顺利开展。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配合单位:各设区市政府。

  (二)稳定存量工业,确保持续增长

  1.抓重点行业,为全省工业增长提供支撑。省经贸委、发展改革委、外经贸厅、信息产业厅、各设区市政府继续抓好电子、机械、石化三大主导产业,并细化分类,把握优势,充分利用好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对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产品市场好、增加值率高、对就业贡献大的企业要集中优势资源向其倾斜,实现三大主导产业的稳定增长;继续抓好轻纺工业这个传统优势行业,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提升产品质量、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充分发挥电力工业作为基础工业的作用,继续做好电力增供促销工作,在向社会和工业企业提供电力保障供应的同时,做大自身的经济总量。继续大力实施名牌推进战略,发挥名牌评价指标体系的导向作用,加快重点行业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进技术标准战略,提升产品质量、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积极应对国际技术壁垒,按照国家出口结构支持导向,支持出口增长潜力大的产品、企业,加快发展步伐,有效促进产品扩大出口;加快国家检测中心的建设,为优势产业做强做大、推进产业集聚和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检测服务和技术支持。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发展改革委、外经贸厅、信息产业厅、各设区市政府;配合单位:省直有关单位。

  2.抓省百家重点工业企业,确保实现平稳增长。省直有关部门、央属机构集中优势资源向对产业、行业起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领袖型、龙头型的省百家重点工业企业倾斜,强化服务工作。各部门联手形成合力,为省百家重点工业企业提供便捷服务,加快通关,做好检验检疫、提供国际市场信息、推动产业链配套和招商、推动地域生产性服务业发育等,积极协调、解决重点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扶优扶强,为重点工业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确保省百家重点工业企业实现平稳增长。

  各设区市要制定所在市的省百家重点工业企业和市重点工业企业服务办法,建立省、市重点工业企业实时动态月专报制度,包括企业生产经营遇到的困难问题、经营取得新成效、采取新举措等。要安排专项力量,包括人员和工作经费,做好运行分析、监测、协调、服务工作。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配合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央属机构、各设区市政府。

  3.抓中小企业发展,从源头上培育总量。

  (1)提请省人大审议《福建省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

  牵头单位:省政府法制办,配合单位:省直有关部门。

  (2)省经贸委进一步深化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创建一批综合性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对省、市、县专业性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开展市场开拓、法律维权、职业经理人培训、信息咨询、项目申报、信息统计等专业性特色服务给予积极扶持;建好“福建中小企业网”,为中小企业提供各项信息服务。

  (3)省经贸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化闽港澳中小企业合作平台建设。与香港、澳门政府的部门、经济团体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升我省的中小企业服务的水平,帮助我省中小企业拓展葡语系国家国际市场。今年重点推动莆田电子信息产业链空白点项目同香港应用研究院的合作;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合作建立漳州钟表、家具设计中心等公共平台,为我省漳州钟表、家具产业集群中的企业提供共性服务;与香港汽车零配件研发中心合作,推动我省汽车零配件企业参与国际采购等。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配合单位:省直有关部门。

  4.抓好重点工业项目的组织实施,促进项目早日投产,推动内涵式增长。

  (1)围绕工业投资完成1200亿元,增长18%的目标,大力推进列入2007年省级重点项目中的工业项目建设,抓好今年计划投产项目的生产要素协调,加大在建项目涉及电力、土地、环保、规划等方面的协调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推动项目早日投产;做好重点前期项目的开工准备工作。建立重点项目动态跟踪管理制度,对投产、在建、前期项目进行分类指导,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实施中存在问题的协调力度,年中由省政府召开全省工业重点项目协调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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