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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07年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执法大检查的通知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07年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执法大检查的通知
(杭建工发[2007]198号)


各区(开发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企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力度,提高全市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意识和责任,确保今年全市建设施工的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中的工作要求,结合六月份“安全月”有关工作要求,决定开展2007年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执法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7年六月中旬
  二、检查内容
  (一)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今年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对违法违规及事故处理的法律责任追究执法情况;两项许可的贯彻落实情况;抽查有关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的工程检查监督情况。
  (二)抽查部分工程现场,检查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和工程现场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实际情况,检查工程设计和建筑节能有关规定的落实实施情况。具体为:
  1、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程序的实施情况和有关工作质量。
  2、勘测、设计单位的有关资质、资格及配备情况,参加验收、签发设计变更等工作质量情况。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审查机构的资格认定、工作质量情况,建筑节能有关规定的落实实施情况。
  3、施工企业工作质量检查
  质量、安全责任行为检查,包括质量、安全责任制是否健全并落实到位,质量、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是否健全,两项许可是否及时认真执行,是否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项目技术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到位等。现场结构质量、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包括有关工程管理技术资料和实物状况及实体检测情况。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布置落实的各项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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