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示和建章立制阶段(2007年7月1日-7月31日)
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联席会议对予以保留的项目批复后,按程序向社会公示。各区(市)、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加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和规范的规章制度。
五、明确要求,扎实开展清理工作
清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迫。各区(市)、各部门要精心组织,明确要求,突出重点,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确保清理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使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度减少,保留项目发挥作用,基层企业群众负担明显减轻,为全面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奠定基础。
(一)切实抓好基础性工作,摸清底数。各区(市)纠风办要深入基层单位和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中小企业,每个区(市)调查摸底的面不少于50%的乡镇或企业。有关部门调查摸底要突出重点企业,数量不少于20家重点企业。
(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市监察局、市纠风办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市人事局(编办)要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中涉及的机构编制事项加强监督检查;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国资委要对涉及企业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清理,特别是重点抓好行业协会的清理工作;市民政局要配合做好社团组织举办项目的清理工作,主要是抓好没有主管部门的社团组织的清理工作;市财政局要加强对使用财政资金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资金管理;市法制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进一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意见;市物价局要加强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中收费的监督检查。
(三)严肃纪律。各级监察机关、纠风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能,对群众反映强烈、不认真自查自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区(市)和部门,要及时督导,责令其限期清理、规范。对拒不清理、规范以及在清理工作期间和2007年7月1日以后未经批准,继续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区(市)和部门,要严肃查处。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要按照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典型案件要予以通报,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附件:1.枣庄市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统计表(略)
3.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登记表(拟撤销项目)(略)
4.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登记表(拟保留项目)(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