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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枣政办发〔2007〕15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市监察局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三月九日

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方案
(市监察局 市纠风办 市发改委 市经贸委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人事局 市国资委
市法制局 市物价局)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切实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针对当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切实际、过多、过滥的问题,按照“边清、边停、边抓制度建设”的工作方针进行全面部署,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建设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的组织协调,成立由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编办)、市国资委、市法制局、市物价局等部门组成的枣庄市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纠风办,具体负责全市清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调度协调、督促检查、汇总报告工作。
  各区(市)、各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清理范围、原则要求与清理方式
  (一)清理的范围。主要包括: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办的面向本系统、基层和企业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参照上述范围进行清理。
  以下项目属于清理范围:党政部门共同主办、由政府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的项目;省及市政府各部门主管的报纸、杂志等举办的项目;民政部门注册的社团组织自行举办或受政府部门委托举办的项目;工商注册的法人机构受政府部门委托举办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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