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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06年度深圳市成人教育社会培训办学机构检查换证工作的通知

  5.学员和社会投诉及处理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及建议、今后的发展思路。

  (六)自查报告需提交的附件:

  1.《深圳市成人培训机构办学情况调查表》;

  2.本单位2006年全年财务审计报告;

  3.董事会成员签字的董事会名单及每个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4.法人代表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5.本单位领导成员任命书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6.土地房产使用证或租赁合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7.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部门校舍验收同意使用证明或合格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8.消防部门对校舍消防验收同意使用证明或合格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9.食品卫生、厨房卫生合格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检查形式和步骤

  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

  (一)各办学机构按检查内容和要求,对本单位的办学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写出书面自查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深圳市成人培训机构办学情况调查表》,附本单位2006年全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有关资料,一并交主管机关核查。

  (二)各办学机构年度审计财务报表及财务审计报告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要求,聘请合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后依法做出。会计报告必须真实,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专用资金变动表、有关附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三)根据各办学机构自查上报的材料,由主管机关核查并做出结论。主管机关对各办学机构材料核查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实地抽查办学机构。

  (四)各主管机关对所辖的办学机构检查做出结论后,向市教育局递交三种材料:检查工作报告、所辖办学机构的《深圳市成人培训机构办学情况调查表》(每机构1份)和2006年度区成人教育社会培训办学机构检查名单(含三部分:检查通过名单;限期整改名单和检查不通过名单)。

  五、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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