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区新增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
新增医疗机构除部分非营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外,不再由政府举办,主要为民营医疗机构。
新增医院不受类别、数量和区域限制。
为提高市区整体医疗水平,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新增医院除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医疗美容医院外,专科医院和综合性医院的设置应达到二级以上标准。
新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符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原则和各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达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标准。
个体诊所和各类门诊部作为基层医疗机构,为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的补充,由各区在优先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前提下,按照不受类别、数量和区域限制的原则进行设置。
(二)建成区内现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规划。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隶属于皖南医学院和省卫生厅),现位于赭山西路92号,占地面积150000平方米(225亩),东至弋矶山广场,西至长江边,南至芜湖造船厂,北至黄家院,为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征用现黄家院土地,范围向北扩至轮渡路,增加占地面积11000平方米(16.5亩)作为医疗用房建设,将医院发展为区域性医疗、教学、科研中心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现位于九华山中路231号,占地面积58780平方米(88亩),东至九华山路,西至镜湖东路,南至渡春路,北至城建档案馆,为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于现址将医院发展为市域内医疗、教学、科研中心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现位于吉和北路65号,占地面积20160平方米(30.24亩),东至吉和北路,西至义和巷,南至东方花园,北至健康二马路,为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增加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1.8亩)作为医疗用房建设,发展成以眼科、耳鼻喉科、骨科、泌尿科为特色和重点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宣城地区人民医院(隶属于宣城市),现位于康复路123号,占地面积86237平方米(129.36亩),东至芜湖农校,西至泗水园,南至康复路,北至泗水园居委会,为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于现址将医院发展以泌尿外科、皮肤科、胸外科、神经科、肿瘤科为特色和重点的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
芜湖市中医医院,现位于九华中路188号,占地面积18055平方米(27.1亩),东至芜湖一中,西至九华中路,南至物资大厦,北至安师大学生公寓,为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三级乙等中医医院。新建中医康复中心,将医院发展为区域性中医医疗、教学、科研中心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
芜湖市第三人民医院,现位于棠梅路190号,占地面积8500平方米(12.76亩),东至市水泥厂,西至排水沟,南至市水泥厂宿舍,北至镜湖区环卫车队,为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二级专科医院(传染病医院)。医院拟向西向北征用11772平方米(17.66亩)土地,新建门诊病房楼,将医院范围向西扩至西洋湖,向南扩至火柴厂宿舍,将医院发展为二级甲等专科医院,成为全市各类传染病医疗、教学、科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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