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2007年深圳市中招体育艺术特长生统一考核的通知


  器乐专项;自选器乐完整作品一首(5分钟内),并加试听音或视奏(由评委根据考核组统一要求选定);

  舞蹈专项:自选舞蹈完整作品一个(5分钟内),并加试节奏模仿;舞蹈考生须穿着练功服装,不需化妆和穿着正式演出服装,自备道具,自带音乐伴奏带并做好备份,须为正版CD音乐光盘或磁带,翻录的音乐磁带必须录在A面第一首开始处,凡因未按照要求提供的光盘或磁带等引起的音乐伴奏事故,后果由考生自负。

  表演专项(戏剧、主持):即兴表演小品一个或背诵诗文选段(3分钟内),并自选声乐、器乐或舞蹈完整作品一首(5分钟内)为加试项目。

  3.美术类:绘画专项考核项目:素描(静物)2小时、色彩(静物)2小时。

  书法专项考核项目:临摹作品(在指定临帖范围内任选一幅完成临写)1.5小时、创作作品(按指定文字内容创作楷书及其它书体作品各一幅)1.5小时,共3小时。

  考核内容现场开题,考生不得携带纸张及任何参考资料入场,其他相关书画用具自带。

  五、录取

  (一)拟录特长生必须参加2007年中招文化课统一考试,各校根据本校各专项需要,综合考生专业考核和中考文化成绩,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拟定特长生录取标准,上报市教育局备案,各校负责向考生、家长做解释。特长生与深圳艺术学校、深圳市体育运动学校招生均列为提前批招生,在第一批录取开始前,提前择优录取。

  (二)凡申报特长生的学生仍需填报普通学校志愿,凡已录为特长生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未被录取为特长生的考生,则根据其中考文化成绩和普通学校志愿顺序,参加其它学校的普通生录取。

  (三)录取为特长生的考生均为正取生,不能收取择校费。被录取的特长生入学后须与接收学校签定《特长生管理协议书》,《协议书》各款项由接收学校根据自身要求规定,特长生须严格履行其职责。

  六、有关要求

  (一)各项考核标准严格按《深圳市艺术特长生面试细则》(深教〔2002〕200号)和《深圳市体育特长生考核细则》(深教〔2002〕208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招生学校要在报名时间内,安排有关人员接受考生报名,并对考生获奖资格认定要严格把关,认真负责。若有虚报或谎报者,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和成绩,并追究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