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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韶关市第三届“迎国庆、贺中秋”大型灯会活动的通知


  安全保卫组:组长何利勇。组员单位包括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浈江区公安分局。负责灯会期间的展区保护、治安和交通秩序的维护。

  附件2:
  韶关市第三届“迎国庆、贺中秋”大型灯会活动筹备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一、市委宣传部

  参与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活动的新闻宣传;负责活动期间的文娱演出和灯谜游园活动的安排;负责整个活动的图文内容审定。

  二、市城市管理局

  负责活动的策划、实施、经费筹措,协调灯饰、灯具、牌楼的设计、制作、安装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灯会期间各业务部门的相关工作。

  三、浈江区人民政府

  负责灯展区域及周边的市容卫生保洁;宣传发动区域企业赞助支持活动的开展,发动企业制作灯饰参展;组织安排各类群众参与性强的文娱活动。

  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负责灯会期间各项文娱、游园等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协助提供展灯单元主题的设计说明,提供1000条具有中国传统历史文化特色,又有时代气息并结合韶关实际的,集思想性、知识性、娱乐性、趣味性、参与性于一体的灯谜内容及赏灯知识;灯会期间组织安排地方戏演出等群众参与性较强的各类文娱活动。

  五、韶关供电局

  负责保障灯展制作安装及灯展期间的供电,做到灯会期间灯展布置区域不停电;协助制作单位将灯会电源供至指定位置的配电箱(三相四线制380伏)。

  六、市公安局

  负责灯展期间的治安和交通秩序的维护。在灯展期间安排全天24小时的执勤。市消防局负责灯会期间消防安全检查与监督。

  七、市财政局

  负责灯会启动经费的落实;协助提供花灯制作工场等。

  八、市文联

  9月8日前为灯会组织撰写20副具有传统历史文化特色又有时代气息并结合韶关实际的对联,提交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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