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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韶关市第三届“迎国庆、贺中秋”大型灯会活动的通知

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韶关市第三届“迎国庆、贺中秋”大型灯会活动的通知
(韶市办联〔2006〕63号)


浈江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中省驻韶有关单位:

  为了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吉庆祥和的节日气氛,打造我市节庆文化活动品牌,展示韶关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精神风貌,市委、市政府决定举办韶关市第三届“迎国庆、贺中秋”大型灯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二、协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局、市文联、市工商局、韶关供电局、韶关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浈江区人民政府。

  三、运作方式:本次活动采取党委、政府出题,职能部门承办,借助社会力量参与,结合市场手段的方式运作。

  四、设计制作单位:设计单位为四川省自贡海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制作单位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五、组织机构:成立韶关市第三届“迎国庆、贺中秋”大型灯会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郑振涛任组长,李萍、张志才任副组长,承办和协办单位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德军兼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电力保障组、文娱活动组、宣传联络组、安全保卫组。

  六、活动时间:2006年9月28日至10月18日。

  七、活动地点:市区风度路步行街、解放路、火车站广场及中山公园。

  希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精心策划组织,紧密合作,广泛宣传发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把这次灯会办活办好,使之成为进一步宣传推介韶关,促进招商引资,提升城市品位,团结鼓舞全市人民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良好载体。

  附件:1、韶关市第三届“迎国庆、贺中秋”大型灯会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韶关市第三届“迎国庆、贺中秋”大型灯会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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