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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
(苏教体艺〔2007〕9号)


各市教育局、体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促进和激励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在总结近几年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的基础上,对《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进行了修改与完善,并正式定名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将《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7〕8号)转发给你们,并对我省实施《标准》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实施《标准》的重要性

  《标准》继续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继承了《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经验,是国家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个体在体质健康方面的基本要求。实施《标准》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组织学生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激励学生积极参加锻炼,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体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认识增强青少年体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标准》的实施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结合当地和学校的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确保《标准》顺利实施

  在《标准》实施过程中,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大监控管理和指导的力度,细化职责,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要求,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并与课外体育活动、课余训练等有机结合,确保《标准》顺利实施。要把《标准》实施与学校体育工作的各种组织形式紧密结合,予以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保证。要加强实施《标准》的宣传,调动广大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推动班级和学校“达标争优”活动普遍开展,使全体学生(残疾学生除外)达到体质健康标准要求。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建立《标准》测试报告书制度、公告制度和新生入学体质健康测试制度。针对学生身体素质中薄弱环节,如耐力、柔韧和男生上肢力量等采取科学的干预措施,帮助学生顺利达到《标准》及格以上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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