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计划生育“三无”、“一无”乡(镇、街道)的决定
(宁政发[2007]6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2006年,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精神,紧紧围绕控制山区人口增长和稳定川区低生育水平的目标,抓重点,攻难点,建立健全计划生育难点乡、难点村和重点户三级承包责任制,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三无”、“一无”乡(镇、街道)评比活动,较好地完成了自治区确定的目标任务,有效遏制了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为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计划生育“三无”、“一无” 乡(镇、街道)评比活动的深入开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2006年计划生育“三无”、“一无”乡(镇、街道)评比合格的兴庆区大新镇、丽景街街道办事处等78个乡(镇、街道)进行表彰,并各给予10万元奖励(其中50%用于奖励居委会、村、组);对2006年计划生育“三无”、“一无”乡(镇、街道)评比未达标的永宁县李俊镇、杨和镇等13个乡(镇)给予黄牌警告。
希望受表彰的乡(镇、街道)总结经验,再接再厉,继续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开拓进取、勇创一流的精神,巩固“三无”、“一无”成果,争取更大的成绩。没有达到计划生育“三无”、“一无”的乡(镇)要振奋精神,完善措施,扎实工作,按期完成计划生育“三无”、“一无”任务,为实现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 2006年实现计划生育“三无”、“一无”乡(镇、街道)名单
2. 2006年计划生育“三无”、“一无”未达标乡(镇)名单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2006年实现计划生育“三无”、“一无”
乡(镇、街道)名单
一、计划生育“三无”乡(镇、街道)(40个)
兴庆区:大新镇、丽景街街道办事处、解放西街街道办事处、玉皇阁北街街道办事处、前进街街道办事处
金凤区:丰登镇、上海西路街道办事处、东街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