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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政办函〔2007〕5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自治区的安排部署,我区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将于2008年秋季同时进入课程改革。这次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建国以来基础教育领域一次非常重要的改革,它涉及学校布局的调整、培养目标的变化以及课程结构、教学内容、教学与学习方式、考试与评价制度等诸多方面。为做好这项工作,自治区决定成立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靳诺(自治区主席助理)
  副组长:刘华(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赵德忠(自治区教育厅党组书记)
      沙塔尔·沙吾提(自治区教育厅厅长)
      高继宏(兵团教育局局长)
  成员:吾买尔·阿不都拉(自治区发改委党组书记)
      王富强(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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