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注重发展循环经济,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一)突出四个重点。一是大力推进节约降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在生产、建设、流通、消费各领域,大力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节约各种资源,实现以最少的资源消耗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二是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从生产和服务的源头控制污染物的产生,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三是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废弃物,回收利用再生资源,减少废弃物的最终处置量。四是大力发展环保型产业,更加注重开发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技术与装备,加快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
(二)抓好“五个环节”。在资源开采(开发)环节,要加强管理,改进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大力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和回收利用率。在资源消耗(利用)环节,要加强对重点行业的能源、原材料、水等资源消耗管理,实现能量的梯级利用、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在废弃物产生环节,要加强废弃物产生量大、污染重的重点行业的管理,提高废渣、废水、废气等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在再生资源产生环节,要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不断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体系。在社会消费环节,要树立可持续的消费观,提倡健康文明、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绿色生活方式与消费方式。
(三)抓好清洁生产示范企业试点和建设循环经济工业园试点工作。贯彻落实国家《
清洁生产促进法》,加强指导协调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全面推广以“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为目标的清洁生产审核,促进企业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提高能源、原材料利用率。到2010年,我市要建成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生态工业园试点。按照生态型园区要求,在园区内建设集中供能和废弃物集中处理处置系统;园区内企业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或不同产业的耦合,使一个企业的废弃物成为另一个企业的资源或能源,逐步建立起企业间、产业间物资能源互换或转换的供求关系。最大限度提高资源利用率,从生产源头上使废弃物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实现区域的清洁生产。
四、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宏观规划指导。要把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工业、第三产业、城市建设等专项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加快制定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总体规划以及节能、节水、节材、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环保产业、清洁生产等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全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的具体工作计划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