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市工商局牵头经贸、环保等部门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实行材料消耗核算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支持鼓励使用再生材料,提高原材料循环利用率。在宾馆、旅业、餐饮业等行业提倡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减少包装材料的使用,鼓励使用节材、节能、反复使用、易于自行降解的产品包装;鼓励包装容器的重复使用;对商品包装实施环境标识制度;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消费品过度包装和搭售问题,加强市场价格监管。
(九)市建设局牵头组织加大推广使用散装水泥的力度,进一步落实鼓励发展散装水泥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行政许可项目》,全面推行市、县(市、区)城区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强化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在居住和公共建筑中大力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在城镇逐步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鼓励应用高效能、低材耗、可再生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
(十) 市环保局牵头发改、经贸、农业、林业、城管等部门开展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积极推进煤矸石发电、余热利用发电等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推广稻壳等农业废弃物的气化发电技术,积极支持利用生物能发电试点。发挥我市丰富森林资源优势,加强森林剩余物的利用。提高企业废渣、废水、废气的综合利用率,实现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充分发挥建材、电力等行业废弃物消纳功能,降低废弃物最终处置量。开展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回收资源的试点并逐步推广。加快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使生活垃圾终端处理逐步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
(十一)市农业局牵头组织推进农村沼气工程和生态创建工作,在农村大力发展户用沼气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推广省柴节煤灶。建设秸杆氨化、秸杆和粪便还田的农田保育示范工程。推广节肥、节药技术,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鼓励农用塑料回收利用。创建生态文明村,发展农业、农村循环经济,提高农业、农村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十二)市政府办牵头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设节约型党政机关的意见》》(粤办发〔2005〕17号),制订党政机关节能、节电、节水、节材及物品循环利用的目标措施。重点抓好办公楼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和管理,推广使用节能灯具,严格控制泛光照明,夏季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的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抓好政府采购,优先选购节能型、环保型的照明、办公用品和设备。加强对公共部门用水、用电以及各类设备和车辆用油等方面的节约监管。抓好公务活动的节约,精简会议和文件,加快办公自动化步伐,节约办公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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