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市科技信息局牵头组织构建节能技术服务、节能技术推广运用和节能信息传播体系,为全社会提供节能政策、技术的咨询服务。
(六)市水利局牵头城管、环保、农业等部门研究提出我市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具体措施。重点抓好钢铁、有色冶金、火力发电、铝箔、造纸等高耗水工业行业的节水工作,积极创建节水型示范企业,大力推广工业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的提升。推进农业生产节水,推广农业现代化节水灌溉技术及设备应用,积极开展农业末级渠系节水改造试点,将灌区节水改造及试点工作列入水利年度投资计划,在山区石灰岩等地区扩大节水农作物品种和种植面积。推动城市节水,加快中心城区自来水供水管网的更新改造,加强供水管网的维修管理,降低自来水损耗率。加快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开发管理,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禁止超采、滥采地下水。建立全市行业取水定额指标体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和节水措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小水电管理。加强浈江、武江和北江河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防止我市水质性缺水状况的发生。
(七) 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发改、规划、经贸、科技、环保、农业等部门,以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为契机,加快市、县(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合理调整全市土地结构和用地布局,切实做好我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八大产业集群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的布局规划。严格用地指标管理,按照省下达的用地指标供地,优先保障工业和重点建设项目需要,逐步实行工业项目用地公开交易,推行经营性基础设施、经营性公共事业用地有偿使用的制度。严格执行国有土地协议出让最低价标准,积极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工作,探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参与入股有稳定收益项目经营的做法。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加快老村旧镇改造,对废弃的土地要整理成耕地或农用地,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启动“沃土工程”,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提高耕地集约利用水平,禁止毁田烧砖,大力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认真组织实施《
韶关市土地储备办法》和《
韶关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积极采取多种途径盘活存量土地资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合理利用土地。利用经济手段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推进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促进珠江三角洲部分产业向山区转移。加大土地置换工作力度,按照《关于加快金融机构抵债土地处置的若干意见》(粤国土资发〔2004〕73号)提出的转让、收购、托管、调换产权等四种方式处置,尽快消化盘活抵债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