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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实施意见[失效]

  要强化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各级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充分发挥职责,有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为明确职责、协调配合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落实,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通力协作。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市建委(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拟制杭州市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通知并报市政府批准;组织召开办公室成员联席会议,研究协调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问题和工作安排;负责查处房地产开发、建设环节的违法违规问题;按要求完成6个主城区及杭州经济开发区、之江度假区项目施工许可工作情况的自查;组织开展并监督完成6个主城区及杭州经济开发区、之江度假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自查工作;会同成员单位具体开展专项检查,负责专项检查的总结上报工作。
  市房管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对房地产交易、中介、评估服务等环节的检查等各项工作;按要求完成6个主城区及杭州经济开发区、之江度假区项目预售许可工作情况的自查;组织开展并监督完成6个主城区及杭州经济开发区、之江度假区房地产中介、评估企业的自查工作;参加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
  市发改委: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对房地产项目立项情况的检查等工作;按要求完成6个主城区及杭州经济开发区、之江度假区房地产项目立项情况的自查;参加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
  市规划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对房地产项目规划审批情况的检查等工作;按要求完成6个主城区及杭州经济开发区、之江度假区项目规划审批情况的自查;参加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
  市国土资源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对项目土地取得情况的检查等工作;参加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
  市财政局、地税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进一步落实房地产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措施;制订实施方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情况开展专项税务检查;参加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
  市审计局:依法对排查中发现问题的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收支情况、经济适用住房供地成本进行审计和检查,严肃查处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和权钱交易行为;参加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
  市监察局:依法查处房地产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参加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
  市国税局:进一步落实房地产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措施;建立相关责任制;制订实施方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情况开展专项税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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