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治理整顿的内容和范围
(一)清理各类开发区(园区)的设立、规划、用地情况;
(二)清理检查2003年1月1日以来的土地占用情况,整顿未批先用、征而未用、乱占滥用和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等问题;
(三)清理检查2003年1月1日以来的土地审批情况,重点是新上项目的用地情况,整顿违反国家产业政策、超规划、超计划、越权和分拆批地等问题;
(四)清理检查耕地占补平衡数量和质量的情况,整顿占优补劣、占多补少甚至不补等问题;
(五)清理检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整顿随意减免和侵占、挪用土地有偿使用费等问题;
(六)清理检查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安置情况,继续整顿降低补偿标准,挪用、截留和拖欠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等问题;
(七)清理整顿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存在的问题;
(八)检查对各类土地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整顿土地管理松弛、执法不严等问题。
三、治理整顿工作任务分解安排
(一)“清理各类开发区(园区)的设立、规划、用地情况”的工作任务,我市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已进行了清理和整改,并通过了省级初步审核。目前的主要工作是巩固治理整顿成果,完善有关工作,迎接国土部、国家发改委、监察部、建设部、审计署等5部委联合检查组6月初来我省进行的阶段性检查验收。该项工作由市计委牵头,市国土局、监察局、规划局、审计局参加进行。
(二)“清理2003年1月以来土地占用情况……”和“清理检查2003年1月以来的土地审批情况……”的工作任务,由市国土局牵头,市计委参加进行。其中新上项目的用地情况,由市计委牵头,国土局参加,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固定资产投产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38号)要求,根据市计委《关于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作实施方案》(计投〔2004〕139号)开展工作。
(三)“清理检查耕地占补平衡数量和质量的情况,……”的工作任务,按照国土部、农业部《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方案》(国土资〔2004〕32号文)及省国土厅、农委、林业局《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方案》(皖国土资发〔2004〕43号)的要求,根据市国土局、农委、林业局《芜湖市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方案》(芜国土秘〔2004〕61号)开展工作。由市国土局牵头,市农委、林业局配合。
(四)“清理检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的工作任务,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审计局、国土局参加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