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芜湖市招标采购管理方法

  (一)负责拟定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有关制度、管理办法,并依据中心管委会的决定组织实施;
  (二)建立和管理评标专家库、供应商库;
  (三)对进入中心运作的各类招标采购活动进行协调和提供信息平台、场地使用等相关服务;
  (四)建立招标采购活动当事人的诚信档案;
  (五)审核进入中心从事招标采购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资格,并对其进行考核;
  (六)负责协调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派驻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
  第九条 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派员进驻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在中心管委办的统一协调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对招标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章 代理机构

  第十条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事业法人或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依法经营,平等竞争;可以依法跨区域开展业务。
  市政府采购代理处为全市政府性资金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是非营利性事业法人,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
  第十一条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进入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进行招标采购代理业务,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招标采购项目相应的招标采购代理资格;
  (二)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组织编标、评标的能力;
  (三)在过去3年内的招标采购代理业务中,没有因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的不良记录;
  (四)有招标人、采购人明确的委托协议。
  具备前款条件的外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进入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进行招标采购代理业务。

第四章 评标专家和专家库

  第十二条 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应当整合和建立全市统一的评标专家库。专家库中应具有超过法定人数并能满足本市招标采购活动的各类专业的评标专家,省级以上专家库中的专家和外地专家在本市专家库中的比例应不少于三分之二。
  专家库应具备异地抽取和随机抽取的条件。
  第十三条 评标专家实行统一条件、统一管理、资源共享、随机抽取、管用分离的原则。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