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多方参与。积极探索运用市场机制,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结合各自行业、产业实际,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和农民兴办文化等社会公益事业。对由社会资本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事业的,采取财政贴息、奖励等形式给予扶持。按照农村宅基地置换政策,对通过整治节约的宅基地,可以调整为城郊、镇郊社区(居民点)的建设用地,按有关政策规定,引导社会资本适当进行成片开发和建设,土地收益主要用于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土地置换和流转,促进承包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投入中应有的作用,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公共设施建设投资投劳。
加大城市人才、智力资源对农村的支持力度。组织城市科技、教育、医疗等方面人员下乡服务,建立农业、林业、教育、医疗等部门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到农村服务制度。加大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开展支农、支教、支医、扶贫工作力度。从机关和事业单位选拔一批德才兼备、熟悉农村工作的优秀干部到村挂职或任职。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对帮扶机制,引导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知名人士、志愿者开展结对帮扶。
4、推进农村改革
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注入强劲动力。总结南陵县试点经验,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着力构建“两个平台”(行政服务和公共服务平台),强化“两个组织”(村民自治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实现“一个转变、三个建立、一个改进”(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建立农村基层管理新体制,建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新机制,建立“三农”社会化服务新体系,改进农村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积极推进农村其它各项改革。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健全在依法、自愿、有偿基础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鼓励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组建芜湖农村合作银行和统一法人的县级信用联社。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建立公平合理的土地收益分配机制。加快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推进用水户协会参与农村供水和灌溉排水工程管理,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
5、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农村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县区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解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问题,把共产党员先进性体现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