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芜湖市委、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十一五”期间,形成以县区和乡镇特色工业、都市型现代农业和农村现代流通业为支撑的特色经济体系,加速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推进城乡产业一体发展。
  2、着力推进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
  从市域整体出发,以城市总体规划为龙头,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中心镇和社区(居民点)四级结构的城乡一体的规划体系,构建“1+3+14”(1个中心城市、3个副中心城市、14个中心镇)的组团式城市发展格局。
  加强规划编制。按照“市县一体、城乡统筹、组团式发展”的要求,科学修编市、县区、乡镇总体规划和社区(居民点)规划,编制完善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专项规划。2006年9月前,分期完成“百村整治、十村示范”工程社区(居民点)规划编制和市域社区(居民点)布点规划编制任务,其中4月份前完成“十村示范”规划编制任务。
  严格规划实施。根据全市总体规划,在全市范围统一规划布局重大产业发展项目、重大公共事业项目、重大社会发展项目,引导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社区(居民点)集中、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依托特色经济和区位优势,打造产业功能突出的中心镇,重点发展荻港、孙村、许镇、弋江、三里、六郎、陶辛等中心镇,使之成为连接城乡的节点和繁荣农村、服务农业、集聚农民的重要载体。大力推进社区(居民点)建设,根据城郊型、镇郊型、圩区型、丘陵型和山区型的不同特点,运用经济的和政策引导的办法,通过拆迁安置、旧村整治、拆迁安置加旧村整治及合并组建,实施迁村并点,逐步将现有的11016个自然村落,建设成为2000个左右的布局合理、规模适当、设施基本配套、功能相对完善、富有地方特色的社区(居民点),使建成的社区(居民点)以产业为依托,较好地体现历史风貌、传统文化、田园风光和现代文明。利用一年左右时间,完成“百村整治、十村示范”工程,力争建成省级示范镇3个、示范社区(居民点)10个。
  加强规划管理。强化村镇建设规划的刚性地位,按照城市建设规划和管理的要求,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责任落实和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坚决拆除违法建设,严肃查处违法用地。
  “十一五”期间,基本完成社区(居民点)整治任务,并建成一批省级和国家级示范镇、示范社区(居民点)。到2010年,中心城市规模120-130万人;副中心城市建成区面积达15平方公里,居住人口10-15万;中心镇建成区面积达3平方公里,居住人口1-3万。
  3、着力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
  按照优化生产力和人口布局的要求,抢抓中央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实施中部崛起战略的政策机遇,进一步加大我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