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芜湖市委、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00六年三月六日)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加快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为全面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近年来,我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切实加强“三农”工作,大力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不断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城乡在经济融合、要素流动、体制改革等方面呈加速发展趋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社会各项事业取得长足进步,人均生产总值向3000美元迈进,城市化水平接近50%,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按照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农村综合改革为动力,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继续推进“三个集中”,加快实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着力推进城乡产业发展、规划管理、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就业与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建设“六个一体化”,构建以城带乡、以乡促城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到“十一五”末,全市城市化水平达60%以上,非农产业比重超过95%,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800元。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城乡、科学规划。按照科学性、特色性和整体性的要求,统筹规划,促进城乡共同发展、资源共同升值、人民生活共同提高。科学编制各项规划,以规划统筹各项建设、指导科学发展。
2、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加大政府指导和支持力度,集中力量,全力推动。同时,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引导农民通过辛勤劳动建设美好家园。
3、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坚持从本地实际和现有条件出发,充分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和实施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分步推进。
4、深化改革、激发活力。打破城乡二元管理体制机制障碍,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管理的新机制,深化农村各项改革,促进城乡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