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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韶关市电子政务应用系统试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韶关市电子政务应用系统试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
(韶市办联〔2006〕77号)


市直有关单位:

  我市自2003年正式启动电子政务系统建设以来,经过平台选型以及应用系统的研制开发,目前已基本完成整个项目的建设工作。我市电子政务应用系统主要包括全市党政办公业务系统(OA系统)、网上行政审批系统、便民服务系统、视频点播系统和数字认证系统等。为加快我市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的推广使用,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打造阳光政府。根据市政府十一届44次常务会议和市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结合各部门的业务特点,确定市委办、市府办、发改局、经贸局、科技信息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建设局、外经贸局、档案局、卫生局和环保局等13个部门为重点推广办公业务系统的部门;经贸局、建设局、卫生局、环保局、水利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城乡规划局、物价局等9个部门为重点推广行政审批系统的部门;市信访局为便民服务系统重点应用部门(其它有权处理信访问题的部门要积极配合)。以上部门在系统试运行期满后,要根据使用情况出具用户使用报告,交市信息中心归档。未列入名单的部门也要根据各自实际,自行开展试运行工作。试运行期为2006年11月13日至12月13日。试运行期后,将全面铺开应用系统的使用,力争到2007年6月基本达到无纸化办公。为加快推进系统的应用,切实做好准备工作,确保试运行成功,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应用系统试运行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市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是我市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降低行政成本、创新行政管理、改善投资环境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必须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协作,整合本单位的人力和物力等资源,全力以赴配合应用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各部门要成立以分管信息化或业务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的应用系统试运行工作组,负责各科室的协调,切实做好应用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并将名单及联系电话于11月8日前报市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市政府大楼13楼市信息中心,联系人:谢金保,联系电话:8891904)。同时,有关部门在系统试运行之后,要立即着手研究,在部门内部建立起一套与应用系统运作相衔接的工作方式,以保证应用系统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二、认真做好上网业务安全保密工作,“三密”件一律不得上业务系统,实行“谁上网,谁负责”制,具体工作由各单位自行把关。为确保日常工作的开展和业务系统的使用率,在试运行期间,除急件和“三密”件外,所有的公文上传、下达采取网上传输和纸质同步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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