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农村公路硬底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韶府办〔2006〕2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韶关市农村公路硬底化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十一届47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韶关市农村公路硬底化建设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十项民心工程”和解决农村“一保五难”问题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公路硬底化进程,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市目前农村公路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推进农村公路从“有路走”过渡到“有好路走”为目标,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分步完成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的思路,坚持“质量第一、稳步建设”、“依靠政府、发动群众、因地制宜、就地取材、降低造价、实事求是、加快发展”的建设原则和遵循分级、分类管理、权责一致的要求,努力推进我市镇通行政村公路硬底化建设,提高农村路网通畅水平和抗灾能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良好的公路交通条件。
二、建设目标及任务
我市共有行政村1204个,通村公路约3804公里。已完成硬底化公路行政村771个、1304公里(其中革命老区618个,通村公路2375公里,已完成硬底化355个,735公里),拟用4年时间对我市433个未实施公路硬底化的行政村2500公里的农村公路进行改造(其中老区村263个,1640公里),即到2009年使我市镇通村公路全面实现硬底化,平均每年完成625公里。
三、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农村公路硬底化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交通的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交通、发改、财政、老促会等单位负责人担任;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策的研究、争取,监督工程质量和建设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及时总结、交流建设情况,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农村公路硬底化建设的领导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把本县(市、区)通村公路改造工程作为任期目标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齐心协力,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格局,落实配套资金并做好征地拆迁和协调公路建设中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