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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成    员:韶关军分区、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科技信息局、市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济贸易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路局、市粮食局、市气象局、市电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东电网公司韶关供电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分析、判断地震趋势和确定应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支援;协调市军分区和市武警支队迅速组织指挥部队参加抢险救灾;执行国务院和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抢险救灾工作部署,并向省政府报告市政府采取的应急行动,请省政府作出地震应急反应;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

  2.2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与职责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由指挥部办公室承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如下:

  主   任: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常务副主任:市科技信息局负责人

  韶关军分区有关部门负责人

  副 主 任:市委宣传部负责人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人

  市经济贸易局负责人

  市民政局负责人

  市财政局负责人

  市水利局负责人

  市建设局负责人

  市粮食局负责人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灾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掌握震情监视、分析会商和灾害损失情况;研究制定新闻工作方案,指导抗震救灾宣传,组织新闻发布会,对有关新闻稿件进行审核;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防震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韶关市新华北路72号市科技信息局地震办公室,联系电话:8778178,传真:8768763。

  2.3 市科技信息局

  市科技信息局负责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汇集地震灾情速报,提出应急响应级别建议,管理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工作,管理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工作。

3 应急响应

  3.1 分级响应

  3.1.1 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占我省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5-7.0级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0-6.5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0-6.0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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