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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农电“两改一同价”暨电网建设与改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农电“两改一同价”暨电网建设与改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韶府〔2006〕1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韶关供电局:

  农电“两改一同价”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减轻农民负担、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而采取的重大举措。自1998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直有关部门及县(市、区)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我市今年已基本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农电“两改一同价”任务。农村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大幅提高;农村电力管理走向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农村用电价格明显降低,减轻了农民的电费负担。农电“两改一同价”工作的实施,对改善广大农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快速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中,许多干部、工程技术人员、职工努力工作,涌现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激励社会各界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农网改造工作,市政府决定对乐昌市等3个先进县、韶关市农电“两改一同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0个先进单位,陈业明等122名先进个人以及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和广东电网公司韶关供电局2个获特别贡献奖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按照省、市要求和有关部门的总体部署,圆满完成后续工作,努力开创“十一五”期间全市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新局面,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韶关市农电“两改一同价”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韶关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
  韶关市农电“两改一同价”工作总结表彰名单

  一、韶关市农电“两改一同价”工作先进县(市、区):

  乐昌市、南雄市、曲江区

  二、韶关市农电“两改一同价”工作先进单位:

  韶关市农电“两改一同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曲江区农电“两改一同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乐昌市农电“两改一同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雄市农电“两改一同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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