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消防工作“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五)建立和完善消防宣传教育体系,进一步提高市民消防安全素质。

  1、进一步依法明确和落实各有关职能部门的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各级政府要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每年要制订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公安消防机构要发挥好组织、指导、协调、服务作用,积极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形成合力。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等媒体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司法、科技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普法和科普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推广力度。教育、劳动保障部门要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义务、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体系,使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科学知识成为学生及各类从业人员知识结构、从业技能的组成部分,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十一五”期间,各县(市、区)至少要建成一个消防宣传教育基地,全面普及消防知识和技能,提高广大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2、积极加强以“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为重点的消防宣传工作。推动街道、派出所、居委会、社区和物业管理等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形成消防安全群防群治的局面。教育部门和共青团、少工委等团体要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落实相关工作要求,使广大青少年普遍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商贸、安监、工会、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加强监督指导,促使企业单位切实履行相应的消防安全职责,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民政、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推动、协助各建制镇政府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从2007年起,每年的11月9日为我市的消防安全日,11月为消防安全月。期间,各地要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专项活动,推动全社会对消防安全的共同关注,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推动消防安全工作深入开展。

  (六)建立和完善社会消防保障体系,努力推进消防工作可持续发展。

  1、按照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机制。各级财政部门必须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安排,并随经济的发展、消防工作的需要逐步加大对消防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使消防工作适应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保障消防部队完成防火灭火和社会抢援工作任务的需要。同时拓宽其他各种渠道筹集消防经费,鼓励和提倡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自愿资助消防工作。到2009年,全市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人均达到3.3万元。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