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积极配合证券监管部门做好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化解证券机构风险;做好个人债权甄别确认工作;会同证券监管部门做好来信、来访相关工作,化解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
(六)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为企业改制上市开辟“绿色通道”,积极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为股份公司的设立申批各项手续办理提供优质服务。
四、制定发展利用资本市场规划,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协调发展
按照省政府《实施意见》的精神和我市“十一五”规划要求,加快制定切实可行的资本市场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我市经济社会总体规划。要把发展资本市场作为增创发展优势和增强发展后劲的战略措施,使资本市场发展规划与发展地方经济、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农村经济等各项规划和措施相结合、相衔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协调发展。
五、加大对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的政策扶持力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市场监管和诚信建设,防范和化解资本市场风险
(一)依法依规制定我市支持鼓励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的优惠办法。鼓励优势企业改制上市或“买壳”、“借壳”上市;鼓励上市公司进行优化调整、资产重组和资本运营;鼓励上市公司提升业绩,支持上市公司做大主业,增强上市公司持续发展能力。支持上市公司围绕重点行业、优势产业、优秀品牌、优质资产等开展并购重组;支持上市公司与国内外有实力的企业集团合作,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名牌产品。
(二)推动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再融资和收购兼并。支持上市公司充分利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渠道再融资;有条件的上市公司,也可分拆业务上市或作第二上市。要利用上市公司实力足、扩张欲望强、带动作用大的特点,支持、引导其开展资本运营,进行跨地区、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其他企业,支持上市公司做大、做强、做优,实现上市公司的规模扩张和质量提高。
(三)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有效的内部制衡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督促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证券期货机构完善公司治理机构,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运作,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督促上市公司做好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建设,发挥独立董事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作用。